各普通本科高校:
根据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》(教研〔2013〕1号)和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》(黔教研发〔2013〕491号)有关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,发挥省级重点学科骨干和引领作用,更好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,我厅在充分征求各普通本科高校意见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《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附件:1.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
2.贵州省重点学科建设评估指标体系